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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4章 来自京城的一份手稿

第334章 来自京城的一份手稿 (第2/2页)

这场迁徙,持续数百年。
  
  谁也不知道匈奴人是怎样穿越险峻的高山和湍急的河流完成这一场跨越洲际的大迁徙。
  
  他们穿越了乌浒河、药杀水,穿越了伏尔加河、顿河、库班河、第聂伯河、多瑙河、莱茵河
  
  没人知道他们是如何穿越的,多少人死在了路途,又有多少人在路途上出生,这些都是谜。
  
  从世界东方的首都长安,到世界西方的首都罗马。
  
  被誉为“天之骄子”的阿提拉出生在多瑙河左右岸。
  
  阿提拉在今天的布达佩斯建立了他的匈奴汉国,一个威吓中原多年的民族,他们的骑兵向东罗马帝国宣战。
  
  像是踢死一条野狗一样轻松的灭了东罗马帝国以后。
  
  阿提拉强渡莱茵河,向着西方文明世界的中心“罗马”进军,将罗马城铁桶一般围住。
  
  东方一位王昭君改变了匈奴人的历史,西方也有一个女人,再一次改变了历史。
  
  这个女人就是敬诺利亚。
  
  不同于王昭君,她是真正的公主,是罗马皇帝的妹妹。
  
  每天有十二个宫女为她梳头,把她金黄色的头发梳得像金瀑布。
  
  而同时又有十二个宫女,将她的其他毛发编成辫子。
  
  那长长的毛也是金黄色的。
  
  宫女们将它辫成一个一个麦穗状。
  
  罗马用敬诺利亚换取了阿提拉退军。
  
  在婚礼完毕之后,阿提拉带着敬诺利亚重新回到匈牙利草原上。
  
  而在第二年,阿提拉死于那里。
  
  葬礼上,士兵们搬来许多的石块,堆出阿提拉的坟墓。
  
  每一个石块都表明阿提拉生前杀过一个敌人,石块代表敌人的头颅。
  
  最后,阿提拉的坟墓上被堆出一座石山。
  
  “至此,人类历史上,一个强悍的、震动了东西方世界基础的马背民族,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他们那驰骋的身影,那猎猎狼旗,那女萨满的祷告声,也只作为人们的记忆留存。
  
  自然,他们那沸腾的血液,还在今天的一些人类族群中流淌着,但这与匈奴这个称谓已经没有丝毫关系了。”
  
  “匈奴人没有文字,而没有文字也就等于没有可供记忆的历史。
  
  所以,当阿提拉弥留之际,他一边用手抚摸着敬诺利亚,一边让他的宰相,在一张羊皮上记载上他所知道的匈奴历史。
  
  此即,阿提拉羊皮书。
  
  阿提拉羊皮书已经失传。
  
  但自那以后千百年来,每当有一只羊羔出生的时候,主人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掀起它柔软的皮毛,看那羊皮上有没有文字。
  
  遗憾的是,千百年来,这样的事情一次也没有出现过。
  
  但是,在匈奴人堪称悲壮堪称恢宏的大迁徙中,一个掉队的匈奴士兵,永远地羁留在了陕北高原的土地上。
  
  我们相信,那不羁的‘胡羯之血’会一直澎湃到今天。
  
  ”
  
  楔子读完,路遥已经说不出自己心中的震撼了。
  
  江弦以寥寥几千字,叙述了匈奴的“胡羯之血”从起始到最后隐没。
  
  路遥在阅读的时候,耳边不时的响起金戈交接、马蹄猎猎。
  
  阅读这样一支神秘的血脉在历史上起伏,就像是被匈奴的马蹄踏过胸腔。
  
  而江弦最后所说的,那个留在陕北高原上的匈奴士兵,也让他立刻回想起那天夜里江弦所说的那个传闻。
  
  “.在匈奴的西迁时,掉队的匈奴士兵在这里留下了他们的血脉,这支血脉就这样留在了陕北高原。
  
  直到今天,这片土地上仍有的人身体里流淌着他们的血。”
  
  的确是这样,路遥听了江弦说的这个事情以后,在之后那段时间里很关注别人的脚。
  
  当然,更关注的还是匈奴的事情。
  
  经过他多方打听,还真让他找到了一个匈奴血脉:
  
  刘成章。
  
  这个人是位陕西的作家,他说自己就是匈奴的血脉。
  
  刘成章这个作家应该很多人都熟悉。
  
  哪怕没听过,也肯定看过他的文章。
  
  因为他有一篇散文叫《安塞腰鼓》。
  
  在后世,这篇散文被放进了人教版的初中语文教材里,好多初中老师都要求全文背诵。
  
  “一群茂腾腾的后生。
  
  他们的身后是一片高粱地。
  
  他们朴实得就像那片高粱。
  
  咝溜溜的南风吹动了高粱叶子,也吹动了他们的衣衫。
  
  他们的神情沉稳而安静。
  
  紧贴在他们身体一侧的腰鼓,呆呆的,似乎从来不曾响过。
  
  ”
  
  此刻,路遥迫不及待的翻开下一页稿纸,阅读起的第一章内容。
  
  故事发生在陕北高原一个叫吴儿堡的地方。
  
  一个匈奴士兵听到一个小女子喊山的声音,受到号子声的诱惑,他偷偷离开队伍,做了一件男男女女之间迟早要发生的事情。
  
  江弦没有写这是自愿,还是强迫,他就像写《红高粱》的时候那样,视角跳脱在过去与现在之间,他说:
  
  “杨氏家谱并没有对这件事做任何记载。”
  
  “未来的某一天,家族后裔中有个叫杨岸乡的人,刨开祖坟,他看到的也仅仅只是这两个风流罪人的累累白骨,而无法从这白骨中推测出那野合的根由.”
  
  这样的描写,使得在路遥阅读的时候,总是能感受到宏大的叙事,自己只是在观察这浩瀚历史的冰山一角。
  
  而里历史与魔幻交织的叙事,也让路遥感到无比的着迷。
  
  当江弦在写女子与匈奴士兵偷情的时候,他会说,他们口中给对方绵绵唱出的缠绵悱恻,在后世成了陕北代代传唱不息的民歌:
  
  什么“黑灯瞎火没月亮,小心踩在狗身上。”、“半夜来了黎明走,哥哥像个偷吃狗。”.
  
  这些民歌确实是路遥听过的,而且朗朗上口,没人知道这些歌是谁写的,这些歌就仿佛每个陕西人都应该会唱一样理所当然的存在着。
  
  而此刻,江弦给这些歌赋予了一个极其魔幻的想象。
  
  男人女人因为这件错事,阴差阳错有了爱情,但异族不可通婚,俩人只能偷偷来往。
  
  但过了一些日子,两人的事情败露。
  
  族长叫人抓住他们,把他们吊起来,准备处死。
  
  在这一刻,女子肚子里的孩子救了他们。
  
  在这个人烟稀少的村落,出于对生命的崇拜,族长决定放他们一条生路,只是把他们赶出村子。
  
  不过在此之前,族长提着用来砍杀这一对风流罪人的砍刀。
  
  他说:
  
  “这把砍刀没有白磨,你们带上它,它就是吴儿堡的象征,也就是我的象征。”
  
  “当你们的孩子出生了,你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看看这孩子的脚趾。”
  
  “如果小脚趾的指甲盖是两半,那就好好地抚养他。”
  
  “如果指甲盖是圆的,那么,这把刀就是为他预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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