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零四十三章 剿灭 (第1/2页)
李条等人确实是有些窝火,本来以为十分钟就能追上,结果风驰电掣一般的狂飙了十分钟之后居然没有追上,他们当时差点以为对方顺着山路跑到山沟沟里面去了。
毕竟汉室对于这片地形实在是不熟,真冲进去,有很大的可能迷失方向,以至于当时还有些烦躁,好在薛邵表示顺着河谷继续追,追满半个时辰为止。
李条要说的话其实是一个暴脾气,只是以前有赵云压着,没有太明显的表现,现在老大走了,李条接管之后,小暴脾气再一次出现了,不过这也正常,常年在一线到处厮杀的将校,很少会有儒将,难免会被战场这种血腥杀戮的环境所浸染。
作为一个从抄起长枪造反开始算起,到现在已经在战场厮混了十五年的老兵,不同于其他正常士卒那种在兵营服役,李条这种近乎是一直处在一线,目标跑路了之后,自然有些暴躁。
好在现在逮住了,哪怕是步兵跑掉了大半,但能干掉剩下的骑兵,至少也不算亏,总比这些士卒全部跑路了要好很多。
因而在看到贵霜士卒的瞬间,李条就大吼一声,当先策马冲了过去,手上长枪直接背在后背,掏出制式长直刀,怒吼着朝着对面的骑兵散阵冲锋了过去,长时间和白马混,李条也发觉相比于长枪,在冲锋的时候,直长刀的威力更为凶悍。
伴随着李条的一声大吼,当先飞跃而出,而原本未全开的神速在这一刻也彻底绽放,“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
浩浩荡荡的声音随着白马那急速飙升的速度,硬生生让普通的声音带上了一种金属自然发声的效果,李条不懂什么叫做科学,但是每次当白马冲锋的时候,吼出这句话,他都会感受到一种燃烧的热血。
同样不管是什么样的对手,在面对白马狂飙的速度,都会不由自主说道陷入惊骇之中,哪怕是见到了很多遍,也难免陷入惊骇,因为实在是太快了,快到让人头皮发麻。
五百步的距离,如果是普通步兵光是冲锋都需要相当多的时间,而换做白马的话,近乎不到两个呼吸。
因为太快了,在没有了赵云的约束之后,不断的从神速转灵巧,从灵巧转神速,白马义从已经彻底将代表着速度天赋一体两面的两个效果彻底了统合了起来。
虽说因为过于困难的操作方式,使得他们不可能随意切换天赋,但是他们已经彻底掌握了在高速时切入神速天赋,减速时切入灵巧天赋的能力,而现在全面绽放的白马,仅仅一秒,就跨过了百米。
面对这种非人的速度,北贵士卒数年来日复一日的训练都失去了应有的效果,弓箭手的抛射理论根本没有发出来任何的效果,白马便已经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锰钢的直长刀带着璀璨的辉光从正面惊惶的士卒身上划过,恐怖的速度,配合着那柄直长刀,一个错身,便开出来一个巨大的口子,而后白马义从集体从北贵的军团之中呼啸而过。
这一刻训练了无数次骑兵作战的贵霜骑兵根本拿不出来应对的手段,白马义从在神速贴近,破开了贵霜战线的瞬间,就迅速的回落了自身的速度,但对于白马义从来说已经能由灵巧掌控的高速,对于其他军团来说,也属于无法触碰的遥远。
原本用来应对步兵的骑兵散阵阵型,这一刻近乎成了催命符,白马靠着极致的灵巧,以及完全无法对抗的速度,在贵霜骑兵的散阵之中玩出来了穿花蝴蝶。
纯白的甲胄在这一刻为血色所侵染,然如果从天空远望,却能清楚的看到,贵霜的本阵就像是遭遇了月食的月亮,以惊人的速度在为另一种苍白所覆盖。
刀光如水,溅起一片血红之色,巴鲁什甚至来不及展开心象,李条便已经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受死吧!”李条横刀而斩,左手后抓握住自己的长枪,胯下战马人立而起,直长刀带着灰蒙蒙的厉光斩向巴鲁什。
巴鲁什见此慌而不乱,奋而迎上李条,现在局势对于贵霜来说实在是太过糟糕,白马义从过快的速度,在杀入散阵的瞬间就以贵霜士卒完全无法理解的速度破坏了军团本身的指挥体系。
没错,你确实是能指挥,但是只要我跑得你比军团反应的还要快,你的指挥永远会慢上几拍,除非你能预读一个急速军团的击破方式,并且先一步指挥军团进行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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