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进一步阐述用工政策 (第2/2页)
“那刚才帮忙搬泡沫板算不算?”又有人问。
老村长望向了屈香火,屈香火想了想就:“有参与搬泡沫板的人,都视为向开发区表示善意的行为,如果持续下去,经程成文认定,可视为参与用工,记为一定的工分,上报办事处备案,可用已经获取备案的工分,换取办事处向外提供的兑换物品,如打火机、小刀,以及刚刚弄回来的本子、铅笔和元珠笔。还有安装电灯。”
胡逸明的爸爸胡西坡问说:“八子及家人喜欢和需要可兑换的物品时,那怎么办?”
又是新问题,老村长又回答不了了,只好又望向屈香火,等待示意。
屈香火想了想回答:“因工作需要特定物品,由八子直接来办事处领取备案;如果家庭自己或个人需要,则需要用工分兑换。由于八子都负责一定方面的开发区工作,他们上报每天用工的情况,也必须把自己计算在内并上报。因开发区需要到城里打工,也属于开发区用工,由老村长主任登记用工情况,并自动备案。八子家属参与领导的特定工作,视为参与开发区劳动,记工分。”
“原来一视同仁呀!”
“那我们可不可以自动报名参与劳动呢?”有人又提出新问题了。
老村长一想,这属于他的职权范围的事,便马上回答说:“这个可以,有两种:1是主动定向参与、2是不定向听取安排参与。”
又有人问了:“那干一天多少工分呢?”
老村长又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再次望向屈香火。屈香火又想了想说:“这个由八子申请用工时,根据工作性质事先约定。当然与工作重要程度、和劳动强度大小相关。”
“知道了,工作越重要、劳动强度越大,赚的工分就越多。”
“那这个我们怎么知道呀?”
老村长马上回答说:“我天天都会及时向村人报告用工信息,大家根据自己的能力酌情参与。如果一项工作同时报名参与的人多,再择优录用。当然开始时,用人单位与参与者之间情况不太熟悉,只能先报名先用。用工时间长了以后,用人单位也会预先交底,到时单位有交底的先录用、之后按能力和先后录用。”
“终于,都明白了!”
老村长又补充一句:“有不明白的,欢迎咨询。”
又有人问更深入地问问题了:“那电灯呢?八子家都没安装,我们哪得安装呀?”
老村长又望向屈香火了,屈香火笑笑地说:“安装一盏电灯,得劳动一个月,所以还早着呢。”
“不对呀,老村长上午说了,信用好的人家可边劳动边安装,信用度特好的可先安装一盏。”有人马上怀疑起来了。
“老村长说的这个没错。”屈香火马上肯定地说:“但是,这一周要先应付开发区的发展需要,之后就给八子家安装发电机和电灯,八子周边的家庭,就按照老村长说的政策执行。”
“终于问题都搞清楚了!”